食品中摻入吊白塊的事件時有發生,歸結起來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:一是違法者無視法律法規規定和消費者人身安全,片面追求吊白塊在食品加工中具有漂白、增色、改善食品口感及防腐等作用。二是部分食品生產、銷售企業對進貨把關不嚴,使用一些含吊白塊的原材料加工食品或直接銷售含有吊白塊的食品。三是誤認為吊白塊是傳統的食品添加劑,在加工食品過程中盲目添加。
食品中吊白塊的測定方法主要有2個:
1)GB/T21126-2007“小麥粉與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氫鈉含量的測定”,該方法原理是測定食品中殘留甲醛的含量,然后乘以系數折算成吊白塊含量。
2)衛生部2001年發布的“衛監發[2001]159號”文中附件2: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氫鈉的測定方法。其方法原理同樣是測定食品中殘留甲醛的含量,并乘以系數,折算成甲醛次硫酸氫鈉,同時測定二氧化硫含量,作為在甲醛存在下確定是否有吊白塊的依據。
(二)兩種方法的特點:上述兩種方法都是利用通過檢測食品中甲醛殘留量,來折算成甲醛次硫酸氫鈉含量,其特點是測甲醛殘留準確度高、精度高(檢出限0.08μg/g)、速度快,方法成熟,對儀器要求不高(液相或紫外分光光度計)
(三)對以上兩種方法的討論。在食品的上產和加工過程中加入吊白塊,其產品一定會產生甲醛殘留。但同時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入別的處理劑(如防腐劑福爾馬林)或能產生甲醛的,其產品也能產生甲醛殘留。
因此,用上述兩種方法測出食品中有甲醛殘留時,不一定能說明該產品一定加入吊白塊,有可能加吊白塊,有可能是別的添加劑。但從米粉、豆制品、粉絲、小麥粉和大米粉以及其制品的生產工藝看,除吊白塊外,加入別的添加劑都不可能產生甲醛殘留,而福爾馬林之類防腐劑一般用于魚、肉類加工。